道德经讲义_第2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2节 (第8/9页)

得之货”等训导,都是太上教人要减少欲望,效法于大道之用中。天下事物错综复杂,有藤缠而不能解者,有凝结而不能散者。人心欲望过盛,凡心过重,就如同作茧自缚,划地为牢一样,非要自挫其欲,自己解脱自己。就像蚕蛹一样,自解其缚,自脱而出。此即“解铃还需系铃人”。

    ??修真人身处红尘,若能明心见性,不沉溺贪欲尘境,不陷入是非争讼,不过贪名利权贵。应事应物,随缘就势,万般矛盾,视若为一;万变纷纭显前,我心寂然不动;应对红尘,心如止水。眼明如日月,顺逆皆不迷。这是太上教给我们“解纷”的妙方。

    ??“和其光”者,是说修真人混迹世俗,共处于凡尘之中,能以本性之光,独见其明。知其明,亦知其暗,不以独耀而去乱人。“和其光”,就是和其心德之光。一切有情无情众生,种种形色万物,虽形象不一,皆有此光。你我他之光,万物众生之光,皆来自宇宙本源,天下众生皆受佛光道烛的沐浴滋养。故我与万物同体同源。如能将我之光融合于众生之光中,则我心德之光即可通天彻地,可以直通本源,可以交感万物。和光之妙,有如以水投水,其水无二;以火投火,其火皆明;又如千万盏灯合聚一室,其光不分彼此,其明无际无量。修真人能混迹和光,与世同俗,一若灵芝与众草为伍,凤凰偕群鸟并飞,不闻其香而益香,不见其高而益高。此即“和其光”之妙。

    ??修真人应视自己为一滴水,视众生万物为大海,惟有将这滴水融入大海,自体与共体合一,才能有所作用。与众生同体,与万物和光,其心境宽广如宇宙;与大道合一。无私奉献于众生,才能得众生万物之助,才能修道有成。“尘”即凡尘世界。既然能“和其光”,必能“同其尘”。“同尘”之妙,在于物我两忘,心清意定,常与众庶同尘世,不脱离社会,不逃避现实,不畏红尘艰难,不染世俗污垢,不弃于人,不弃于物。在红尘中能洁身自好,能化恶而取善,不自爱而爱人。观三界,犹如琉璃净界,一体同然;视万物,犹如灯灯相照,没有异色。心无起灭,意无憎爱;静观世界,无有则有,有有则无,一切皆即一,一即一切。如此“和光同尘”,则修心炼己之功成矣。

    ??【湛兮似若存,吾不知谁之子,象帝之先。】

    ??“湛”即深沉之貌。“湛兮似若存”,是说修真者既得大道冲和之用,性海虚灵,心渊湛寂,可以融一真而入妙,可以混万理以归元。天外无极之眼睛,无不豁然通透;世间的凡欲凡情,无不了然觑(qu)破,看得湛湛清清。虚灵圆妙,浑浑沦沦,独立而不移。虽劫数升沉,天地改易,但我之真体如然,不灭不坏。故曰“湛兮似若存”。

    ??我之真体既然常存,那个无体的真我之性,即与无极真空之体合为一体;我的无相之相,即与太极妙相之相同其相。到了这种境界,阴阳在乎手,变化由乎心;我之妙性,未尝不是天地之始;我之真心,未尝不是万物之母。天地之造化,万物之生成,皆由乎我;造化既由我,造化即是我,我即是造化。如此非人非神,神通广大,长存不灭者,太上反问说:“吾不知谁之子?”这是太上对修道成真者的比拟。人人具有真性。这种先天真性,来自宇宙本源,在未分天地之先,即有此性;未立太极之始,我己在先,我之真我,便是有象帝之先。文中言“吾不知为谁之子,象帝之先”二句,即是此义。

    ??“象”者,如日月星辰之挂于天,山川河流之显于地,这些便是象。“帝”者,主宰万物,运御乾坤,此便是帝。“象”与“帝”都是喻言大道运用之妙。人若能做到冲虚自谦,不盈不满,自然可以顿挫坚锐,化解烦忧。然后参和它的光景,互同它的尘象。但它依然是澄(chéng清澈,透明)澄湛湛,和而不杂,同而不流,若存若亡于其间。倘若真能造到这种心境,完成这种素养,性命合一,形神俱妙,变化无穷。虽仍在尘世混迹,与常人无异;但却似人而非人,似神而非神,实在是无法比拟他像个什么。假使真有一个能主宰万有的大帝,那么能创造大帝的又是谁?这种创造大帝与万物的根本功能,太上强名之曰“道”。但是道本无形,道本无名,叫他为“道”,便已非道。因此,只好形容他是“象帝之先”。

    ??本章的原文原义,它的内涵流变,后世多是各取所需。有从修养方面去体会它的本意的;也有从对人处事等事功方面去领略它的妙用的。其实大道本是一个全息性、多层面的整体,它无处不有,无处不用,修之者存,失之者亡,丝毫不爽。

    ??【本章说解】

    ??大道之本体实用,说其大,天下莫能载;说其小,天下莫能破。荡荡无边,无声臭之可闻;空空无际,无征兆之可见。虽无影无声,却有理有气,无时不旋转于天地之间。经中所讲,正是大道冲用之妙义。人若能悟得此“冲”之用机,则一身之中,真气无时而不流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