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讲义_第8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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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8节 (第8/9页)

,这都是人类“不知常,妄作凶”的沉痛代价,也是人类共造之业的苦果共尝。

    ??一切事物的发展,都是永无止境,滔滔不息。但“常”并不等于永恒。人若不知常,那就回过头从生命的本源处去找。宇宙的生命本源,本来是清虚空明,“本来无一物,何处惹尘埃?”(“菩提本无树,明镜亦非台。本来无一物,何处惹尘埃。”这一著名偈(ji)语出自佛教禅宗六祖,唐代高僧慧能之口。)知道人生的来龙去脉,明白人与宇宙自然的关系,懂得人体生命的真正意义,弄清世间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,又都是自己的。惟有那个来自本源,本是圆陀陀、光灼灼的本性才是真常,才是生命之本。这个“他”的本来,不生不灭,永远常在,并不随着躯壳的死亡而消失。只是修复他,使他复明圆满,回归本源?还是麻木人生,无尽地糟践他、损伤他,使他的光体愈耗愈暗,形象愈抹愈黑,躯体愈损愈残,在时空的轮转中愈滑愈下?那才是最最紧要的“知常”。

    ??【知常容,容乃公,】

    ??“知常容”,“知常”,就是知常道中有非常道。人要牢牢把握住自己的根本,真性不迷,明明白白去做人,坦坦荡去做事。心胸宽阔如宇宙,心明朗照万事物。“容”,就是胸怀宽广,心能包容一切,大肚能容天下能容之事。

    ??“容乃公”,性既同于天地,德既贯于万物,我性之本体,无欲无为,湛然清静,视天下为一体,视万物为一身,无爱无憎,因物附物,不偏不倚,无一毫私仁小智之为。智慧如海,心地无私,惟公是从,岂非大公乎?人若能知大道常行之理,能明大道之无所不容,效法大道之常,去情忘欲,心像天地般宽广,就能包容一切,公正无私,众邪无避也。

    ??所谓“常”,就是先天地而无始,后天地而无终,不变不易、不坏不灭的真道。人若能“知常”,天地虽浩大,都涵在我性体之中;变化虽幽微,则无不与我心灵感应相通;万物虽众多,未尝不在我的运化之中。修到此等境界,我的心体透亮,与太极一般,无所不容,无所不纳,即可与天地同体,与万物同心,心中装着天地万物,毫无一己私利。此即“容乃公”之义。

    ??【公乃王,王乃天,】

    ??既然能“容乃公”,当然也能“公乃王”。“王”者旺也、望也、助也,一切万物皆欣欣向荣,活活泼泼,彼此得助。《易经》中有“旺相日”之说。是根据某人的命相五行所属,比照年月日时的五行运势,断定某人某时某事走向的旺与衰。视旺者为得天地之助,其事可成;视不旺者为失天地之助,其事少成或不成。皆以五行的生克制化等等综合系数的运化比较,才得出旺盛等不同结论。“相”是辅助、帮助之意。每个人的出生四柱不同,其旺相日必然各异。

    ??“公乃王”,是说公正无私之人,可以为天下王。“王”者,众望之所归,人心之所向,人民所拥戴的圣人君子也。人若无私己之心,心宽性虚,则万物万事皆可归于性分之中,我之心如同物之量,自能与万物的自然场性兼容相通。“公乃王”之“王”字,也可以不作王解。按现代意思解释,就是一切为社会,一切为人民利益。按佛家所说就是“一切为度众生”。忘记自我的一切,处处为人民公利着想,把小我融于大我之中。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;我度众生,众生也在度我。我与众生同体,本无你我之分,这才是符合天理自然之道。

    ??“王乃天”,古之圣君,以至公之道为公于天下,天下必以至公之道响应圣君。上下同公,天下无二道,圣人无两心,故王道可以稳立。德冠群伦者谓之“王”。王者,上顺乎天,下应乎人,体天道而立王道;虽说有王道之为,但皆是承顺天道之妙。以此观之,王之德即天之德,王之道即天之道。因此说,王即天,天即王。此即“王乃天”之义。

    ??【天乃道,道乃久,】

    ??“天乃道”此两句是说:有上德之人,德与天通,自然能与道体合同。身心既能与大道合为一体,必然能与天地一样长久。天虽高,而不能出于大道之外;地虽大,仍然包容在大道之中。天地皆由道而生,万物皆由道而成。能知大道真常之妙,皆包容在天地间,则天地人物万事,无处不是道也。天地生长万物,日月照临万物,公平无差,不分彼此,不计报酬,公而无私,这是“天乃道”的自然法则。天地大公无私,所以才能长存不灭。故曰“天乃道”。

    ??所谓“道乃久”,道自亘古至今而常存,悠久无穷而不息。天地得于真常之道,天地才可以久存;人物得于真常之道,人物才可以长久。若能知此“常”者,则可与大道同体,可与造物同游,万古常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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